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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货
A、重货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超过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超过一磅的货物。重货的计费重量就是它的毛重。
B、如果货物的毛重以千克表示,计费重量的小单位是0.5公斤。当重量不足0.5公斤时,按0.5公斤计算;超过0.5公斤不足一公斤时按一公斤计算。如果货物的毛重以磅表示,当货物不足一磅时,按一磅计算。
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这种托运方式,可降低运费,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 一般规定 1. 托运货物时应检查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写货物托运书,明确是否保险,是否填写声明价值,并由托运人接货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2. 托运人对托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托运政府限制运输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效证明。 4. 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对立的货物,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 5. 货物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严禁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
货物提取 1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空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提取人的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收货人应到航空公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 4 、货物提取人应在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提取货物 5 、提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航空公司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航空快递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航空货运则主要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或直接由发货人委托航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再通过发货地航空货运代理的关系人代为转交货物到收货人的手中。业务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还要依赖航空货运代理人的协助。